伯尼·马科斯(Bernard Marcus, 1929-)是美国著名企业家,建材连锁超市家得宝(Home Depot)的创始人。
他出生于一个俄罗斯犹太人移民家庭,上中学的时候就曾想当一名医生,但因交不起一万美元的贿赂金给招生人员,与哈佛医学院失之交臂。他进入罗格斯大学读了药物专业,靠勤工俭学读完大学。大学毕业后,他当过药店药剂师,也换过其他工作,最后做到圣地亚哥一间建筑材料连锁店的经理。
作为连锁店经理,伯尼·马科斯经常给公司老板提建议。他提出的全新经营理念与老板的想法不同,让老板烦不胜烦,最后被老板开除了。
伯尼不服气,下决心要建一间自己的建材商店,去实践他全新的经营理念。他找到了在同一间建材商店里任财务总监的阿瑟·布兰卡(Arthur Blank),鼓动阿瑟辞职和他一起去创办属于自己的全新“建材超市”。
1979年,马科斯创办了家得宝建材超市,时年50岁。公司于1981年上市,马科斯和布兰卡都成了亿万富翁。2002年,马科斯从董事长位子上退休,时年73岁,布兰卡接替了他的位置。2014年,家得宝在全球有2200多家店,雇员超过35万人。我想用这个故事证明的是:企业家通常不是“好员工”。
所谓“好员工”,就是执行命令、按程序办事的员工。他们很具有专业精神,但把服从权威当作天职,缺少企业家精神。
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不仅有自己的想法,而且固执已见,不愿意服从权威,经常不守规矩。他们喜欢摆布别人,而不是被别人摆布。他们是规则的制定者和破坏者,不是规则的执行者。他们是偏执狂,不是“好好先生”(Mr. Yes)。小时候,他们一般不是乖孩子,经常会惹是生非费。这样的人在企业内部通常会觉得自己无用武之地,创造力不能得到有效发挥。此时,他们就会离开现在的雇主,创办自己的企业,成为企业家。事实上,相当一部分企业家都曾有过当雇员的经历。像卡耐基、福特、英特尔三剑客,都是如此。
《哈佛商业评论》1985年第11期发表了标题为《创业的阴暗面》的文章,作者赞许地引用了一位企业家的如下观点:“通常企业家都是难搞的员工,于是就自己创办公司。他们不接受别人的建议或命令,并渴求经营自己的公司。”作者认为,与雇佣的高管不同,企业家是怀疑权威的,他们不愿意融入现有组织或科层。“相反,他们往往会觉得这样的结构令人压抑。他们发现,在已有的体制中,很难与人合作,除非公司结构由他们创建,工作按他们的要求完成。”他们之所以成为企业家,是因为他们无法屈从权威,也不愿意遵守已有公司的规则。王石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他个性张扬,以自我为中心,我行我素,追求与众不同,从不循规蹈矩。他有强烈的征服欲和表现欲,喜欢冒险和挑战,甚至愿意冒着死亡的危险证明“我能,你不能”。所以,无论在部队当兵,工厂当个人,还是在铁路局当技术员,政府机关当科员,他都感到憋屈,活得很痛苦。但他又憋不住,一有机会,就锋芒毕露,喧宾夺主,甚至搞恶作剧,寻找自己的存在感。他让上级难堪,上级怎能不给他小鞋穿?
幸运的是,改革开放后,王石这样的人可以选择不当。1983年,32岁的时候,王石毅然辞去广东省外经委的公职,离开广州,来到深圳,自己创业,开始了他的企业家生涯。作为企业家,王石的标志性成就是万科房地产公司。现在不少人热衷于讨论如何激发公司内部的企业家精神。当老的公司面临创业和创新精神衰退的时候,激发内部企业家精神是有意义的。像思科、阿里巴巴、腾讯、海尔等公司都在做这方面的努力。但真正做到并不容易。
当一个公司变得越来越大时,严格的规则和科层结构是必不可少的,管理必须职业化和规范化,否则,公司就不可能有效运营。但企业家精神的本质决定了,随着公司的变大和管理制度的完善,企业家精神的密度一定会逐步稀释。或许,这就是企业难以基业长青的主要原因。
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是两个不同的物种,企业家精神总是在创业企业表现得更突出,大公司很难不被职业经理人主导。雅虎公司收购周鸿祎创办的3721公司后,曾希望周鸿祎成为一个职业经理人,管理好雅虎中国。但周鸿祎本质上是一个企业家,不是职业经理人,最终只能选择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