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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管理新假设一:人才选择的是机会
人才是不能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的,人才与企业是相互成就的。人才真正的价值一定是通过他所服务的企业来体现。所谓“良禽择木而栖”。
“机会牵引人才,人才牵引技术,技术牵引产品,产品带来更大的机会。”其实这个理念在1998年制订的《华为基本法》里就明确提出过。理念不在乎新旧,关键要做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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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管理新假设二:
“要么卓越,要么平庸”,人才的头部效应
行业的TOP级人才效应也很明显。
“要么卓越,要么平庸”的人才假设,将给人才学习成长、人才的管理策略,人才的激励与约束带来新的挑战。比如,如何成为杰出人才?如何通过事业合伙人来“绑定”人才?激励政策也要逐步优化匹配到“贡献和回报相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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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管理新假设三:
人才管理的“四化”原则
◆ 案例:基于业务场景的人才动态管理
业务0—0.1的阶段,即业务处于探索期,其关键在于人力资源的质量,而不在于数量。这时期的人才必须具有企业家精神,可能是组织中最为优秀的人才,并且得到验证,是能干成事的,赢得了组织的信任。企业如果没有这种人才的话,创始老板必须冲出来亲自抓战略新兴业务。
业务0.1—1阶段,即业务处于打磨期,它是一种收敛状态,逐步收窄聚焦,正在全面跑通这个业务。此时用的这类人才,必须具备组建团队的能力。有时候攻坚克难;有时候扭亏为盈,提升队伍士气;有时候转型升级;有时候就是守住“上甘岭”……
基于此,人才必须和具体场景匹配起来,人才成长必须以胜任基于未来场景的工作为目标。现在企业比较流行的“训战结合”就是模拟真实场景下的工作状况,以赛代练。
有一点必须强调,每个晋升的员工其实都面临一个新视野,他看的世界肯定和没有晋升前看的不一样。如果他本人还是按照他能获得晋升的“套路”工作,大概率上是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工作,或大多数时候绩效不彰。人才转身计划非常重要,专门针对一定级别的晋升人员,解决他们如何迅速适应新的场景下工作的问题。
◆ 链接:事业合伙人机制设计的六大原则
(1) 增量分享原则
无增量不分享。必须把事业发展、业绩增长与合伙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。从顶层上思考如何承载事业发展目标,这个目标落实下来的载体和形态是什么。所谓“向前看,往回推”。“向前看”就是目标牵引,“往回推”就是倒逼法。
比如,三年要做到100亿,往回分解到今年、明年和后年,每一年目标是多少。这个100亿基于什么单元来承载,比如,是基于产品、区域还是客户等来支撑的。能带来增长的地方优先设计合伙人机制。
(2)面向未来原则
合伙人是面向未来,激励未来,中长期导向的。而非简单的股权分配。分配更多是分存量,指向过去,有点“秋后算账”的味道。实现短期利益更适合用奖金等方式给予激励。能给公司带来长期价值的偏向于用股权期权激励方式。
(3)分层分类原则
所谓分层分类,就是在哪里贡献就在哪里获益,有点“分灶吃饭”的意思,这也是一种贡献和回报的相对精准匹配。避免大锅饭、搭便车等现象。
(4)动态调整原则
这种机制驱动人才持续奋斗。很多公司一旦把股权分配到个人名下后,如果这种分配是“板结”的,可能就会造成股权获得人的惰怠,变成一个坐车的人,或者低贡献的人。
如果这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的话,那么这个车就会越来越重,拉不动了。股权板结也会造成后来的人与先来的人之间的不公平,后来的人给先来的人打工。动态调整机制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,体现持续奋斗原则——一旦不做贡献或少做贡献了,股权比例就可能会被调整。
(5)分利不分权原则
这一点在实践中很重要。一旦合伙人都以股东自居,凡事都要搞一个民主讨论或投票表决,或者都要求有决策治理权,这对经营企业来说就是一个“灾难”。
企业实践中,重大决策一般适合少数几个人商量,领导班子一定要有一个“班长”,这个“班长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,道德上具有一定的制高点,身体力行,并非限于说教,可以服众的。所谓分利不分权。利益分配与权力分配不对等。利益分配讲究公平性,权力分配讲究合法性。
(6)适时退出原则
合伙之前,先想好散伙。很多企业做合伙人制度的时候,没有事先讲清楚哪些情况下需要退出、如何退出,后续会带来很大的麻烦。设计事业合伙人机制的时候,必须包含适时退出条款。
总结而言,事业合伙人的识别和选择是影响机制有效运转的关键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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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管理新假设之四:人才管理透明化
随着信息技术发展,组织与管理方式的变革正在上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