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人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,所以他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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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辩论
我目睹过一次辩论,一身冷汗。
张伟俊老师是中国第一位私人董事会教练。
有一次,他受邀主持了一场企业家辩论会。
这些平常在自己公司永远伟大、光荣、正确的企业家们坐在一起,谁都不能说服谁。
他们越辩越激动,辩得脸红脖子粗,我看差点就快打起来了。
现场冲突的紧张气氛,一时间剑拔弩张。
然后,然后,张伟俊老师突然叫停辩论,说:
“下一个环节,交换观点,继续辩论。”
听完之后,人都傻了。
稍微停顿后,大家又唇枪舌剑起来,开始帮对方自圆其说,又差点要打起来。
这对在场的企业家们,是深刻的一课。
在日常生活中,如果针对客观事实依然产生争议,有时我们会很愤怒。
“指鹿为马”这么荒谬绝伦的观点, 为什么还会有人支持?
为什么还会爆发这么激烈的冲突?
难道大家都是傻子吗?
那根本不是观点认知差异,而是立场利益之间的冲突博弈。
能够想明白这一点,谁在冲突中赢得争论已经不重要了。
重要的是怎么和不同认知的人达成利益最大化。
自从2006年《出租车MBA》那篇文章,有人至今打死都认为那是我瞎编的后,我就认识到:
“别人的观点”这东西,有时是无法改变的。
至于双方如何理解,则全在于“立场”。
你的立场,决定了你眼中的真相。
— 2 —
立场
除非你能和他有相同的位置和利益,否则你们俩,是不可能达成共识的。 几秒钟后,因为持有反方观点,你还是能面红而赤,说服对方,甚至你都相信自己真的相信这个持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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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达,但不说服
只要对方是赞成的,他们就会反对, 而只要是对方反对的,他们就会赞成。 你说骆驼比马大,他就说,我就看过一只小骆驼,比马还小。 这时候,你要立刻含笑闭嘴,给他竖一下大拇指:“嗯,你说的都对。” 因为再争论下去,你也无法帮他建立全局观,他却可以永远在特例世界里,洋洋得意。 很多人知道英文里有个单词“interesting”,在口语表达时,指的不是“有趣”,而是“哦,你原来是这么看的,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啊”。 当你特别想去做一件事,去和别人兴高采烈地说,然后问“你觉得怎么样”的时候,他可能会说“good for you”。这个“good for you”,不是说“我也觉得特别好”,而是说“你想做,那就做吧,你觉得好就行”。 你觉得怎样最重要,因为这是你的行为,你的结果,你的受益,你的代价。 另一个句子是“i agree to your disagree”。 意思是,我的观点是这个。你不同意。我没问题。你当然可以不同意。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是怎么看的,我不想说服你。我也无法说服你。 为什么我要说这个单词(interesting),词组(good for you),和句子(i agree to your disagree)?是因为我想让你了解一种思维方式,就是“表达而不说服”的思维方式。 别人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,所以他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看法。Interesting, good for you, I agree to your disagree. 最后的话
子贡说,春夏秋冬,四季。那人说,错,只有春夏秋三季。蚱蜢春生、秋亡,一生只有春、夏、秋,哪里见过冬天。 在他的思维里,完全没有“冬天”这个概念,你和他争论三天三夜,都不会有结果的。 如果一种虫子的生命周期只有夏天这几个月,你很难和它说清楚冰是什么东西。虫子信誓旦旦认为:“人类都是骗子,世界上,根本没有冰这种东西。” 因为它的生命周期从来不经过冬天,思维中根本不认为有冰的存在。 一个生活在清朝初年的人穿越到21世纪,看见人进入汽车后,汽车会动起来。 永远不要和三季人讨论四季,永远不要和有利益立场的人辩论谁对谁错。否则,你会死在他思维里从来不曾存在的那个“冬天”。